2017年2月5日 星期日

可以直接在前言中直言「我有新種描述如下」嗎?

如果你是一個經常閱讀系統分類文獻的人,大概會發現一件事,那也就是早期的系統分類學文章根本沒有實驗科學的論文架構;也就是說,除了前言以外,其他都叫結果。但是你看不到中間那些分析與論證的過程,你根本不知道那個結論是怎麽得來的,因此所有的分類處理(taxonomic treatment)都是老子說了算。

這樣的文章結構從林奈那個年代一直到現在都有,尤其是在impact factor低或甚至沒有的期刊中最多。

描述一個新的分類群是否需要檢驗假說?是否需要做分析?就現代生物科學來說,這是無庸置疑的。但是為什麼很多很多很多的分類文章的前言,幾乎都是千篇一律地告訴你:(1) 某個分類群是誰建立的?(2) 已知多少種?(3) 我在某年某月採到一個新種(直接告訴你是新種);(4) 描述如下;(5) 還附贈地圖和檢索表,感覺真是買一送一,買千送百,賺到了。

會不會覺得很怪?甚麼分析都沒有,就可以在前言直接告訴你那是一個新分類群?

如果現在是1980年代,或是型態測量學、分子系統分類學和譜系發育學都不發達的年代,看到幾個標本,認為那代表一個新分類群就直接描述寫一寫,問題可能不大。問題是,當譜系發育學(親緣關係學)興起,使生物之間的關係不只是大大們的無端發想,而是可被檢驗的假說之時,我認為我們就不能再讓分類學停頓在久遠的年代,不能讓描述新分類群成為某些高產量作者累積個人的新分類群收藏癖的日常實踐,應該讓它成為可以被檢驗的科學。
所以我們應該在前言就告訴大家我發現了新種嗎?其實不能。只要讀過近十年做得很先進與仔細的系統分類學論文就會發現,多數的作者都會在前言對疑似新分類群的樣本的身分保持中立。在前言的部分,我們可以談為什麼懷疑這些樣本可能不屬於已知的物種?這應該是有原因的,而不只是喃喃自語地說”I think the specimens apparently belong to an undescribed species”。為什麼懷疑?當然就是因為某些特徵不一樣,好比尺寸,好比花色,好比高度,好比表面結構,好比行為,好比出現物候。清清楚楚地說明這些懷疑為什麼重要?因為那可能暗示了生殖隔離,可能暗示了資源分割,可能暗示了其他的生態議題。

除了最好不要在前言直言「我就是有新種要寫」以外,在材料與方法的部分不能只談「做甚麼分析」,而應該要聊聊或暗示自己的「物種觀」。在結果的部分也應該要先談「分析結果」,然後再談「分類處理」。

過往很多傳統分類學者太忽視描述新分類群的意義,只想要把幾個樣本當成新物種就發表掉了。但是當分類學者只在乎自己想說的話,而忽視所有的描述都應該代表科學家對生物性狀的解讀(也就是可以被當成假說),任何新分類群的描述都豐富了某一群生物的演化歷史與多樣化的過程,還提供更多有待檢驗的現象與假說時,分類學就會離其他生物學領域越來越遠。
因為沒人看得懂,也沒有人在乎。因為分類學者沒有讓自己的研究工作與其他科學產生關連。所以好好地讓系統分類學的論文寫作融入現代科學成分,應該是現在的學生應該要學習的。

發表在小期刊超快的,但是要寫出受到尊崇的經典論文需要很多的觀察、比較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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